雖然動靜很小,王紅艷也像是刻意壓著嗓子在叫,在那夜深人靜的夜晚,還是被起夜的婦女聽得清清楚楚。
公安一開始以為王紅艷就喜歡光撒網(wǎng),喜歡跟不同的男同志約會,享受被追求的感覺,也以為王紅艷是跟崔天路在夜里做那事兒。
畢竟兩人根據(jù)肉聯(lián)廠和親朋的描述,他們處對象一直都是親親熱熱的黏在一起,兩個人又都是不安分的主兒,各自在外撒網(wǎng),夜晚湊在一起做那事兒也很合理。
只是付靳鋒對此一直存疑,王紅艷明明是家里的獨生女,她父母都是機關單位的領導,家里按照規(guī)定分配了一個一套三的大房子,她父母對她也很不錯,她放著好好的大房子不住,為什么非要住進肉聯(lián)廠分的十幾平小房子里?
她白天下班后跟不同的男同志約會,夜晚卻背著大院的人偷偷跟崔天路做那事兒?怎么想都覺得不符合常理。
王紅艷和崔天路是互相宣布,對方父母都認同了的男女對象關系,兩人要真在婚前發(fā)生關系,崔天路可以大大方方的到她家去,何必偷偷摸摸夜深人靜去,沒讓同院的人看到一次。
對此,王紅艷自述,案發(fā)的那天,她是跟崔天路吵了一架,吵架是因為工作問題,案發(fā)當晚,因為下雨的緣故,她一直都在房里,哪都沒去,還說同院的人可以作證。
同院的人的確是在下雨過后見過她,但她自我優(yōu)越感極高,平時不會跟同院的人多說一句話,也不會有過多的接觸,那天下雨之后她就回到屋里去了,同院的人也在忙自己家的事兒,都沒人注意到接下來的幾個小時她有沒有冒雨出去。
王紅艷不在兇案現(xiàn)場的證詞并不完美,公安對她的住所進行調(diào)查,發(fā)現(xiàn)她屋里除了她用的東西以外,基本沒有男同志用的東西,問她是不是跟崔天路晚上在屋里做事兒的時候,她眼神閃爍,嘴里支支吾吾說不出個所以然。
付靳鋒覺得她很不對勁,讓刑偵科的幾個同事跟蹤了她兩天,這兩天她衣食住行都很正常,只是不再跟其他男同志約會,神色也一天比一天憔悴,看著像是受到了什么驚嚇。
他們對她二次傳訊審問,她的供詞還是跟之前一樣,在問及為什么要跟崔天路偷偷摸摸做那事兒的時候,這次她說了一句‘這是我的個人私事,公安同志沒權(quán)探究我的隱私吧?’,問她是否遇到困難,需不需要公安同志幫忙,她保持沉默。
公安又問,她是否見過殺死崔天路的兇器,并把兇器拿到她的面前,讓她看。
她看了一眼很快回答,說那是崔天路使用的剔骨刀。
崔天路是肉聯(lián)切割車間的組長,整個車間除了大型的牛羊豬肉需要用機械切割之外,其他肉類及骨頭類,都需要工人用剔骨尖刀把肉切割,或把骨頭上的肉都給剃下來分裝好,由廠里的運輸車分裝到各個供銷社、菜市場、國營商店、副食店等地方售賣。
分割車間的工人,人手一把剔骨刀,還有菜刀、切刀等等諸多用來切割肉類的工具。
這些工具,都放在車間配置的一個工具室里,由車間主任負責登記管控,工人們每天上班要去工具室拿各自的刀用具,下班則要把這些刀具放回工具室。
崔天路提升為組長后,他手里的活計比車間工人少了很多,剔骨刀用的次數(shù)也不多,和其他工人明顯磨損過度的剔骨刀相比,他的剔骨刀很新,刀刃沒有太大的缺口,再加上崔天路的父親就是切割車間的主任,他下班不按規(guī)定把刀放回工具室,也沒有人發(fā)現(xiàn)。
王紅艷在肉聯(lián)廠里是出了名的穿著打扮講究,又特別愛干凈的人,她在肉聯(lián)廠上班了五年,從沒有下過肉聯(lián)廠充滿油污血腥的各種車間,即便是崔天路不按規(guī)定,曾經(jīng)把他用過的剔骨刀拿出車間給王紅艷看過,但車間里的刀全都是同一個鐵廠打得,每隔一兩年就會換一批耗損過度的新刀,王紅艷又是如何一眼認出那是崔天路用得刀?
王紅艷對此進行了狡辯,說崔天路出事的那天上午,她看見他把刀揣包里,說是買了一堆肉骨頭,晚上要提回家里燉骨頭湯,想用那把剔骨刀,把骨頭上筋頭巴腦的東西剔下來,給弟弟妹妹吃。
如此多的疑點,不禁讓公安們猜想,如果肖大芳不是sharen兇手,是被人打暈誣陷的,那么誰最有嫌疑去殺崔天路?自然是眼前漏洞百出的王紅艷。
可惜公安們沒有找到實際能證明王紅艷殺崔天路的證據(jù),也沒有找到王紅艷殺崔天路的sharen動機,再加上王紅艷的父母利用職位關系,一直在給平章公安分局施壓,他們沒辦法對王紅艷實施拘捕,只能另辟蹊徑,利用肖大芳去查探一些有用的消息。
肖窈沉默了一會兒,緩緩開口:“你們既然知道我不是sharen兇手,竟然任由報社的人對外大肆報道我是sharen兇手,讓全市甚至全省的人都對我指指點點,你們還有沒有半點人性?!我要是心里脆弱一點,那些流言蜚語和唾沫星子都能逼死我。”
李沐臉上閃過幾分不自在,咳嗽一聲,有些尷尬道:“那些報社記者我們一直都在阻攔他們采訪,可他們跟我們不是一個部門的,即便我們百般阻攔,他們也只會按照他們的想法去寫報道,我們也很無奈?!?/p>